2020年1月11日 星期六

108學年度第2學期收退費標準及辦法,提供您參考!

108學年度第2學期
    收費基準表
單位:新臺幣元
臺中市北區健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
聯絡人:
許小芬
本學期計:
4.7
個月
聯絡電話:
22038064~777
教保服務起迄日:
109211日至
109
630日止
收費項目
收費金額
收費期間
學費
全日制
半日制
一學期
學校附設幼兒園
0
5,600
雜費
1,000
一學期
代辦費
材料費
350
一個月
活動費
300
一個月
午餐費
949
一個月
( 46
/X97=4,462/學期)
點心費
全日制
1,000
半日制
0
一個月
( 1,000
/X4.7=4,700/學期)
交通費
雙趟
0
單趟
0
一個月
課後延托費
依教育部規定辦理
一個月
其他
經家長同意用於幼兒教保服務之相關費用
一學期
代收費
保險費
175
一學期
家長會費
100
一學期
備註
學費得視各幼生家庭經濟狀況,同意以分期或按月方式收取。
全學期總收費共
18,817
元。
(全日制費用,不包括交通費、課後延托費、保險費、家長會費、其他等項目)
注意:
 一、黃色儲存格欄位必填,請勿空白;其餘儲存格欄位將自動帶出,請勿更動。
 二、請於頁首處自行選擇學年度及學期。
 三、本表經函報教育局備查後,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華民國109116



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臺中市北區健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
幼兒因故離園之退費項目及基準(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第七條)
 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,教保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  一、學費、雜費:
  (一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  (二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離園者,退還二分之一費用。
  (三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離園者,退還三分之一費用。
  (四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離園者,不予退費。
  二、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  三、保險費:依幼兒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。
  教保服務機構有下列事由之一,致幼兒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,應於幼兒離開教保服務機構之次日起十日內,按幼兒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,並應賠償所退學費三分之一之金額:
  一、未經核准擅自停辦教保服務。
  二、擅自變更教保服務地點。
  三、因違反規定受停止招生、停辦、撤銷或廢止設立許可。
  四、其他可歸責幼兒園之事由。
  教保服務機構依前二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、數額及退費基準。
幼兒請假、強制停課及連續假期之退費項目及基準(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第八條)
  幼兒申請病假日數連續七日(含例假日)以上、幼兒申請事假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十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退還請假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  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流行性疫情或天災等強制停課連續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  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期七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並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,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  按月或按時計費之課後延托費準用前三項規定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